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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秘书处发布《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规则》
2022-03-17 13:51   审核人:

近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秘书处发布了《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规则》,该规则为依照根据《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旨在积极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确定我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63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

 

以下为《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规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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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规则

 

根据《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简称组委会)特制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简称集中考核)技术规则。

第一部分  组织管理

一、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负责集中考核的组织领导。秘书处负责集中考核统筹协调工作,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等。技术支持组负责集中考核技术工作,起草技术工作方案和技术规则。成立监督仲裁组,负责集中考核的监督及违规、争议问题的处理。

二、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考区考核领导小组。设立上海、广东和重庆3个考区。在组委会领导下,由各考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牵头,会同本考区所承担项目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共同成立考区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集中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以下工作机构:

(一)综合协调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集中考核的日常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推进、经费保障、防疫和宣传等工作;按照集中考核安排,根据各考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组织制定集中考核疫情防控方案并协调落实;协调指挥处理本考区各类突发事件;负责与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工作对接。

(二)技术工作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组织编制集中考核各项目技术文件、集中考核期间各项目技术支持、赛务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及考核场地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集中考核期间选手、裁判人员报名注册工作;做好集中考核期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审核、录入组织工作,保障系统使用;负责与组委会技术支持组进行工作对接。

每个项目设场地经理1名(根据需要可设场地经理助理各1名),负责本项目技术保障工作;设录分员1-2名,按照裁判长要求,负责本项目考核相关数据录入工作。各项目场地经理及助理、录分员名单不晚于考前1个月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备案。

(三)后勤保障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集中考核期间相关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保障工作。

各考区可根据集中考核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设相应工作机构,或在前述机构中增加相关职责,确保集中考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选手选派地区(行业)。考核选手选派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以下简称参赛队)第46届世赛工作相关单位,应选派本部门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领队(1名)和领队助理(1名),负责组织本地区(行业)裁判员及选手参加集中考核,按要求反映、参与处理相关问题及争议,维护集中考核正常秩序。按照本《技术规则》等相关要求,推荐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作为裁判员,参与执裁工作。

四、裁判。各项目分别成立赛事裁判组,负责相应项目集中考核执裁工作。第46届世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由各参赛队等额选派。确有必要的项目,由组委会确定第三方专家(与选手无利益关系)负责命题或执裁。在组委会领导下,裁判长及第三方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执裁,并接受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管理。

五、选手。根据《指导意见》,各项目首次阶段性考核成绩前5名(团队项目前3队)为集中考核选手。各项目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须将选手名单征求首次阶段考核各参与方意见,并将选手名单和考核成绩单加盖公章报组委会(首次阶段考核未能如期完成的,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方案,报组委会审定)。

第二部分 组织实施

六、前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组织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技术对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应在2022年3月下旬前,组织各项目裁判长及场地经理等赛务、技术保障人员完成技术对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会同考核领导小组技术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以及场地经理及助理、录分员等技术保障人员签署《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行为规范》(简称《行为规范》)。

(二)组织工作方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裁判长及相关人员制定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含考核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和人员名单;集中考核各项目时间及地点安排;具体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技术文件。根据技术对接工作情况,各项目裁判长组织编制技术文件,含技术描述、试题、评判标准、评分流程、考核细则、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安排及清单(含选手自带工具、材料清单及明确要求)等。技术文件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由考核领导小组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按照程序公布。技术文件最迟应不晚于考前20天公布。为避免出现集中考核成绩并列,可采取加试、按模块权重优先级等方式,确定选手最终排名,具体方式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

裁判长应以本《技术规则》和集中考核时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已公布的技术要求(或命题思路)为依据,编制技术文件。尚未公布最新技术要求的,应以第45届世赛结束时本项目讨论确定的技术思路为依据,结合考区设施设备等具体情况,参照世赛标准编制。

(四)试题。由裁判长负责组织命制集中考核试题(确有需要的,由组委会组织第三方专家命制)。参照本项目世赛最终试题确定的时间和程序,由裁判长组织裁判员讨论确定最终试题的公布方式并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试题应遵循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考核前可进行不超过30%的调整。对确实不能提前公开的试题,应按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考核基本思路,并在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指导下,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涉密人员签署《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工作保密责任书》),结合国内相关保密管理制度和集中考核具体情况,制定保密工作措施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七、考核现场和设施设备。考核现场分为考核区域和公共服务区域。区域划分、工位间隔等应符合安全、健康及防疫要求,并在各区域设置明显标识。考核现场应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在考场布置至选手全部离开考区期间,全过程24小时无盲区监控录像。录像资料由考区保存至第46届世赛结束。

(一)考核区域。由裁判长负责提出布局要求,明确用水、电、气、火、光、承重、健康、卫生等要求,并商场地经理进行布局。考核区域一般可分为选手操作区和非操作区。选手操作区域按照考核区域布局图,安排相应比赛工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非操作区中可分为裁判人员工作区、选手休息或等待区等并配备储物柜,提供饮用水等服务。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可在裁判员工作区设立录分室或划定录分区。考核期间,考核区域按以下权限进入:

1‘选手按要求在选手操作区比赛,其它时间根据考核安排在选手休息或等待区。

2.裁判长可进入全部考核区域。当值裁判员按分工进入选手操作区,并在指定岗位执裁。裁判员在没有具体工作任务时,须在裁判人员工作区。

3.场地经理及助理等相关技术保障人员应在非操作区待命,按照裁判长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4.录分员在录分室(录分区)开展相应工作,其他人员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录分室(录分区)。

5.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及考核领导小组技术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与裁判长沟通,可凭证件进入考核区域的非操作区。

6.各参赛队领队经裁判长允许后,可凭证件进入考核区域的非操作区。

7.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核区域。

(二)设施设备。按照集中考核技术要求,由考区统筹安排设施设备。原则上使用世赛集训基地设施设备,不再通过企业赞助、购置等方式为集中考核添置新设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研究确定集中考核基础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清单及场地安排。在不违反技术文件规定及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下,应细化明确设施设备清单。

八、考核实施。各项目考核时间(含评分时间,不含考前准备和技术点评)应不超过20小时(3天)。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中阶段性考核赛程安排》,并按照集中考核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责任,确保顺利进行。

(一)考前准备。组委会和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员、领队和选手,在考核前进行最后一次技术工作对接。考前准备包括以下工作:

1.信息录入。考核领导小组在考前2周,通过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竞赛系统),统一组织录入参加本考区集中考核选手及裁判员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具体录入时间,由各考区安排。第三方裁判人员信息由组委会直接录入。

为避免考前个别地区因疫情突发造成选手、裁判人员无法到达考区参加集中考核,各项目可提前组织选手及裁判人员到达考区或相应项目第46届世赛集训基地,并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进行考前训练。具体安排由各考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落实。如个别项目因疫情无法按时完成,将在集中考核全部结束后,另行组织考核,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5月底。

2.熟悉场地。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裁判长、裁判员、全体选手按要求熟悉场地及设备,确保每位选手有同等性能的设备及材料、工具和同等充足的时间进行适应性操作。具体安排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

3.考前技术对接。考前2天,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裁判长进行最后技术对接,确认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各项目裁判长与裁判员进行技术对接和工作交流,包括介绍项目技术文件和工作纪律,检查考核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准备情况等。技术对接期间,裁判长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对需要调整的试题进行讨论、投票或抽签,确定最终试题。

4.考前培训。组委会会同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领队、裁判长、裁判员和选手进行考前培训,并组织签署《行为规范》。

5.选手自带工具材料。考前1天及每天考前检录时,裁判长按照本项目技术文件要求,组织裁判员和选手检查选手自带的工具材料等。技术文件中明确禁止带入考核现场的,一律不允许带入。

6.选手抽签。考核开始前,裁判长组织选手抽签确定考核顺序和工位。

(二)评判工作。裁判长组织本项目裁判员开展集中考核执裁工作。选手个人信息不需加密的项目,裁判员按回避原则不对本参赛队选手评判。考核工件(成果)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项目,应由裁判长安排至少2名来自不同参赛队的裁判员监督。

1.评判分工。裁判长不参与评判。裁判员按照分工,依据评判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评判工作。

2.评判方式。采取测量和评价两种方式,由裁判员按照评判标准和分工评判。

3.评判录入。采用竞赛信息系统录分。裁判长组织录分员将评判结果录入竞赛信息系统。各阶段(模块)评判结束后,裁判长组织裁判员核对本人本阶段(模块)评判成绩(含纸质评分表及系统录入后输出成绩单)并签字确认;在全部阶段(模块)竞赛结束后,由裁判长对总成绩签字确认并锁定竞赛信息系统。

4.问题修改。在各阶段(模块)评判结果核对过程中,如发现评判或录入错误,由裁判长安排立即修改,并由当值裁判员和裁判长在纸质评判表修改处签字。经裁判长确认锁定后的评判成绩原则上不得再次修改,如发现分数统计、计算错误的问题,裁判长及当值裁判员应填写《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评判修改记录单》(简称《修改记录单》),向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提出解锁修改申请,经批准后修改并将修改结果通报全体裁判员。涉及评判分数修改的,应由裁判长组织全体裁判员讨论通过后修改。凡解锁后修改评判结果的,均须由裁判长及修改实施人在《修改记录单》上签字。裁判长将《修改记录单》及修改的评判表一并报考核领导小组技术工作组。

5.材料保存。集中考核期间,所有评判过程中的纸质评判表(含做修改的评判表)均由裁判长负责保管。集中考核结束后,裁判长统一报送考核领导小组技术工作组。在比赛结束且成绩确认后,由裁判长将集中考核纸质成绩汇总表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

(三)成绩及技术点评。选手在集中考核前的所有考核成绩均不占集中考核的成绩比例。各项目集中考核成绩经裁判组审核无异议的,成绩锁定后当场公布。各考区集中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项目集中考核成绩,并将成绩单加盖公章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组委会将确定第46届世赛参赛选手和备选选手。

集中考核结束后,裁判长组织全体选手开展技术总结和点评,并技术点评及总结报告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

第三部分  违规及争议处理

九、处理程序。对集中考核期间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争议按以下程序解决:

(一)项目内解决。选手、裁判员发现集中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争议,应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如需全体裁判员表决的,须获全体裁判员半数以上同意,并填写《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简称《争议处理记录表》,见附件4)。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反映人。

(二)组委会解决。对项目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在选手成绩最终确认锁定前,由领队向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出具署名的书面反映材料并举证。相关争议反映与申诉逾期不再受理。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受理后,在考核领导小组协助下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确认所反映情况属技术性争议的,仍交由各项目内解决。属违规行为的,由组委会监督仲裁组最终裁决。各类违规行为或争议处理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填写《争议处理记录表》报监督仲裁组备案。

十、处理办法

(一)各类人员处理。集中考核期间,选手、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保障工作人员、领队等,出现违反《行为规范》和技术文件中公布的考核纪律或其他有碍考核公平公正的行为,由相应人员或机构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

1.选手在集中考核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裁判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组委会技术支持组及监督仲裁工作组。对裁判员的违规行为,由裁判长提出处理意见,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及监督仲裁组审定后执行。

2.其他各类人员(包括裁判长、场地经理及助理、联络员及其他赛务技术保障人员、领队等)在集中考核期间的违规行为,由考核领导小组配合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处理。处理报告抄送组委会秘书处、技术支持组等相关部门。

对上述违规行为,视情节进行约谈、警告等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处理情况登记。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由实施人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中记录并交考区监督仲裁协助组存档备查。在集中考核结束5日内,由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违规处理情况报送组委会。

集中考核期间,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违规行为或争议,各方应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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